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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工作
日期: 2018-04-27   来源:新华网  阅读: 923  双击鼠标滚屏
  记者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,近日发展改革委、农业农村部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认真落实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积极主动并切实推动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。
  《通知》强调,要坚持问题导向、底线思维,聚焦影响粮食安全的差距“短板”和风险隐患,对2016年度和2017年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,落实整改措施,限期整改到位。
  《通知》指出,各地要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》要求,主要抓好六个方面重点工作:一是以更加坚定的信心,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;二是以更加务实的行动,实施“藏粮于地、藏粮于技”战略;三是以更加扎实的工作,落实关于深化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;四是以更加有力的举措,尽快消化政策性粮食不合理库存;五是以更加有效的监管,堵住储备环节漏洞,坚决管好“天下粮仓”;六是以更加积极的作为,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国。
  《通知》强调,为增强考核的导向性和实效性,进一步优化考核内容,2018年度将在做好基础内容考核的同时,突出对重点任务的考核。一是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》确定的责任事项进行考核;二是围绕六项重点任务进行考核,充分发挥好考核“指挥棒”作用。
  《通知》要求,各省(区、市)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,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,短期利益服从长远利益;坚决把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到实处,全力维护粮食安全和区域粮食安全。要主动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,全面加强粮食优质生产、安全储备和流通现代化能力建设。要结合本地实际,认真研究制定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年度工作方案,作为推动落实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。要夯实基础、突出重点,通过抓基础不断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,通过抓重点提高保障质量水平。要坚持实事求是,立足各地省情、粮情和区域特点,创造性地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。
  按照已有安排,4月底各地将完成省级自评工作,5月和6月,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将开展部门评审、部门抽查和综合评价等工作,并抓紧研究制定2018年度考核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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